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提升社会公众的消费维权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助力营造安全、有序、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3日上午,保康法院在县紫薇广场围绕“提升消费品质”为主题开展“3·15”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案例讲解+法律咨询”形式,为群众送上“法治礼包”,用司法力量护航安心消费。
活动现场,干警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面对面答疑解惑,向群众重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预付卡商家跑路如何追责?”“网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产品质量纠纷、网络购物维权、预付卡商家跑路等热点问题,干警们耐心细致地结合法条一一进行了解答。同时,针对网络直播带货、线上技能培训、二手平台交易等新型消费方式,干警们通过典型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消费陷阱,掌握依法维权的方法和途径,守护自身权益。
与此同时,人民法庭也积极参与到各乡镇开展的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中,将普法阵地延伸至乡镇集市。针对农村地区消费维权意识薄弱的特点,干警们重点向群众们讲解了农资产品真假辨别、老年人防诈骗技巧等内容。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只在“3·15”这一天,更在生活中的每一天。保康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高效审理各类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同时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为县域消费市场健康发展筑牢司法防线,助力构建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