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购物日渐普及,一些经营者利用网络交易的隐蔽性,诱导消费者脱离正规平台进行私下交易,后续商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又拒绝退还货款或履行赔付义务,导致不少群众遭受财产损失。
王某某在某网络二手交易平台看到张某某发布的羽毛球拍出售信息,王某某在咨询购买事宜时被张某某诱导,脱离某网络二手交易平台,通过微信分多笔向张某某转账1915元完成交易。后续王某某收到羽毛球拍后发现货不对板,尝试联系张某某退款并让其承担违约责任时遭到拒绝,之后张某某逐渐失联,王某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维权,要求张某某返还购物款1915元,并支付货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及律师费。该案经过承办法官介入沟通,最终调解结案,张某某同意退还王某某全部货款并支付800元律师费。
本案中,王某某最终追回了案涉货款和部分律师费,但并不是每一个私下交易的当事人都这样幸运,当你选择脱离网购平台私下交易,无形中就增加了交易风险和交易成本。因此,法官提示广大消费者在电商平台购买商品时一定要认准正规交易平台,下单前核实商家资质,不轻信社交平台低价广告、不点击陌生链接、不脱离平台转账,所有交易务必在正规电商平台完成,若商家诱导私下交易,立即终止沟通并向平台举报。建议消费者对商品宣传页面、订单截图、支付记录、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予以留存,对贵重商品全程录音录像开箱验货。遭遇欺诈时,可先通过平台客服发起投诉,要求商家履行退换货或赔偿义务;若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必要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网络购物便利了我们的生活,但“私下交易”是隐藏在便利下的陷阱。只有坚守平台交易底线,才能让每一分钱都花得安心,让每一次维权都有法可依。让我们对“脱离平台”诱导说“不”,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小贴士:
脱离平台交易容易存在以下风险:
1.失去平台保障。正规电商平台有支付担保、验货规则、信用评价等保障功能,脱离平台后这些保护机制均无法适用,且无法对商家的营业执照、信用评价等公开信息进行核验。
2.资金安全风险。脱离平台的私下交易,无法享受平台提供的第三方资金托管,私下转账一旦完成,资金即刻进入个人账户,消费者维权追索困难。
3.维权难度增大。脱离平台交易的消费者很难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维权,在联系商家、获取证据等方面可能面临困难,同时,当事人需自行承担举证责任,若证据缺失或存在真实性争议,可能导致诉讼风险增加。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的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交易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