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下“法律责任”,收获“绿水青山”
——保康法院开展补植复绿“回头看”活动

2026-03-12 15:26
来源: 保康县人民法院
作者: 王君丽    浏览: 34

春染荆山,绿满沮河。在第48个植树节到来之际,保康法院组织干警前往马良镇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基地,开展补植复绿“回头看”,实地核验生态修复成效,让司法守护从纸面落到山间。

2024年,周某某因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被保康法院依法判处相应刑罚,同时判令其在盗伐原址补种复绿,并在马良镇生态修复基地补种刺槐、银杏等速生阔叶绿树732株,并保证当年存活率不低于90%、三年保存率不低于85%,实现惩治犯罪、赔偿损失、生态修复三重效果。

去年春日,保康法院干警现场监督栽苗定植,一锹一土种下希望;今年植树节,干警们再次踏访这片山林。放眼望去,树苗依然整齐排列在山坡之上,干警们俯身林间,逐行清点、逐株查看,细致观察枝干长势、新芽萌发状态,认真记录每一株苗木的生长情况。

法官您看,这一片树苗基本都活了,有的已经在抽枝发芽。周某某指着这些树苗说道。

承办法官蹲下身,拨开杂草查看根系与墒情:存活率要稳住,后期管护不能松,必须牢牢守住判决要求的存活率与保存率标准。

我每天都会上山巡查管护,定时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一定用心把这片林子护好养好。周某某站在树苗旁,现场郑重表态。

“毁林者”到“护林人”,从“一判了之”到“全程守护”,此次“回头看”,不仅全面核查了苗木成活、生长与后期管护情况,更现场督促责任人压实养护责任,同时进行以案释法,细致讲解林木保护与生态修复相关法律知识,让生态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青山不负初心,法治守护常青。近年来,保康法院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针对涉林、涉生态环境案件,推行“刑事处罚+生态修复+跟踪督导”审判模式,常态化开展判后回访、实地核验、管护督导工作,不仅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更以全程跟进、闭环管理的司法举措,确保每一起生态案件修复到位、见效落地,真正让司法保护覆盖生态治理全过程。下一步,保康法院将继续做实生态案件“后半篇文章”,持续开展补植复绿回访督导,以司法之力护好保康绿水青山,为加快打造“一区三地”,建设“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筑牢法治屏障。